各学院:
根据2017年春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要求,新生组班工作在2017年4月17日-21日进行,4月24日开学。为做好新生开学准备工作,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组班
1. 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原则上新生不允许加入到老生班级,需重新组班。
2. 按地域组班,就近原则。
3. 新生选择学习通识课人数比较多,通识课组班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原则在50人左右。
4. 如有市县校提出单独组班要求,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课程负责人按照要求,需按学生名册进行单独组班,选聘符合要求的市县校推荐的课程导师。
二、聘任课程导师
1.课程导师需符合《课程导师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要求。
2.原则上每位教师带3个班(含新、老生),安排每位教师指导平行班的课程。
3.除省校教师外,需在课程导师库内择优选聘系统内教师,并符合课程导师工作职责要求。
4.地域组班后,原则上聘任学生归属地的课程导师(在课程导师库内)。
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新生开学准备工作,认真完成教学工作。
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