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做好下学期校级公共平台课程《民法典与生活》的教学,推进全省社区教育《民法典》普及项目的教学,7月10日上午,公共管理学院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李中原教授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讲座在定淮门校区八楼会议室举行,由学院副院长骆正言主持,学院相关授课教师参加。
此次讲座涵盖民法典的基本特征和重要内容,为学院教师提供系统全面的培训。张教授首先以民法典的“七编制”整体结构切入,从法系、法权等角度阐释民法典的基本特征,并结合民法典的特殊地位、民法典编纂的整体思路和历程、民法典的争议焦点等内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背景。在此基础上,张教授围绕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7个部分对民法典的变动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张教授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经验,分享了大量关于民法典课程教师如何有效备课及提升授课技巧的宝贵见解。
此次专题培训讲座将理论与案例相结合,课程教师们掌握了民法典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提高了自身对民法典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希望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课程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聚力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文:李章超;图:张楠;审核:吴红梅)